广东鸿图定于2012年3月23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2年3月12日收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书面函件。高要国资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高要国资持有公司5.06%的股份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