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提出股改动议,也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